中山旅游网
中山概况 宾馆酒店 景秀中山 旅游快讯 自 助 游 旅游社区 旅 游 局
电子地图 中山美食 旅游线路 纵横中国 游记随想 旅游交友 在线办公
购物指南 娱乐休闲 旅 行 社 经典风光 通 讯 员 旅游影集 旅 游 报
局长致辞 | 旅游局职能 | 办事指南 | 政策法规 | 办公电话 | 统计资料 | 旅游质监 | 在线办公 | 中山旅游报
会员登录

请输入关键字:
优惠特讯
我市计划投入200亿...
我市一周天气预报
我市5月29日停电信...
外资银行“探点”中山
中山无名英雄已经找到...
我市5月27日停电信...
更多...
  当前位置:首页 > 旅游局专栏办事指南 > 详细内容
办事指南
 
旅行社变更事项办理程序
发布日期:2006-01-23 文章来源:中山旅游局 浏览次数:
一、变更经营地址
1、  填写旅行社变更事项备案登记表(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并逐级审核上报。
2、  缴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申领新证。
 
二、变更名称
1、  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预先申请名称。
2、  填写旅行社变更事项备案登记表(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并逐级审核上报。
3、  缴回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申领新证。
 
三、变更投资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  旅行社投资人变更申请书。
2、  旅行社变更事项备案登记表(一式四份)并逐级加盖公章。
3、  旅行社转让合同及公证书(或产权交易所交易证书)。
4、  旅行社经营权评估报告或资产评估报告。
5、  新旅行社章程。
6、  新旅行社经营管理人员情况表。
7、  如国有独资旅行社改为其他企业形式的,须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政府的意见书。
8、  原旅行社许可证正副本。
 
有关变更事项自本机关收到申办者符合要求的材料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递交广东省旅游局,广东省旅游局自收到材料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如须报国家旅游局批准的,省局则在30日内书面告知申报者是否已上报国家旅游局。
 
受理部门:中山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
办理地址:中山市中山二路38号中山市旅游局二楼
主办人:林小姐
电话:(0760)8818786
传真:(0760)8805211

 

责编:大海

 
推荐给朋友   在线打印 关闭

中山旅游网——脚部文件
关于中山旅游网  | 隐私条款 |  广告刊登 | 会员服务  | 人才加盟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