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中山检验检疫局获悉,从今年8月1日起,《进出口食品包装容器、包装材料实施检验监管工作管理规定》将执行。届时出口食品包装的生产原料(包括助剂等)及产品,都必须符合相应的安全卫生技术法规强制性要求。
据介绍,中山食品包装及材料的生产企业,在提供包装及材料给出口食品包装生产企业前,应到中山检验检疫局申请对该出口食品包装的检验检疫。生产企业在申报时应注明出口国别,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出入境食品包装及材料检验检疫结果单,证单有效期为一年。
PENCOHN /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