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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五一”旅游黄金周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旅游企业:
今年“五一”旅游黄金周是自2000年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制度设立以来的第20个黄金周,为确保各项准备工作按时落实,根据省旅游局《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旅游黄金周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旅管[2007]28号)和市安委会《关于开展2007年“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中安委明电[2007]3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结合我市旅游实际,现就做好2007年“五一”黄金周期间旅游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全力为黄金周旅游安全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各企业要加强“五一”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领导,充分认识旅游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认真落实《各企业制定的安全应急预案》,提前展开预习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黄金周安全有序;加强对重要景区(点),旅游车辆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旅游市场秩序的治理整顿,全面净化我市旅游环境,为“五一”黄金周创造安全、健康、舒适、愉快、祥和的旅游消费环境。
二、切实把旅游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各企业要进一步树立旅游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制,强化安全监管,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节前要认真组织全面的旅游安全大检查,特别要加强对旅游交通工具、游乐设施、景区(点)、宾馆饭店的安全隐患排查,做到安全管理“不留死角”;要重视出境旅游安全保障工作,推广旅游保险,增强游客的安全意识,努力化解出境旅游风险;特别要加强对探险旅游和自驾游客的安全引导;加强旅游车辆运营监管,加强路况、车况的检查和维护,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长假旅游交通安全。
三、加强值班,妥善处置
各企业要认真执行节日期间的值班制度和安全事故上报制度。黄金周期间要每天保证有一位领导值班指挥,及时协调解决,妥善处理各种问题和突发事件。主要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联系畅通,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及时向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黄金周假日协调会议办公室报告,不得瞒报、漏报。
四、各企业请于4月28日前将《中山市旅游企业“五一”节黄金周领导值班表》报我局行业管理科,5月15日前将“五一”节黄金周安全情况书面上报我局,由我局负责汇总上报。
值班电话:3326365 投诉电话:8805211 传真:8860623
中 山 市 旅 游 局 二OO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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