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在石岐区烟墩小学外围墙,发现一张2007年12月21日贴出的寻车启事:3800元求“拾获者”归还其失车,并不追究责任。
告示署名是杨小姐,她在告示中称,去年12月20日下午,在凤鸣路巨龙社34号地下门口附近,不慎遗失五羊本田牌黑色女装摩托车一辆,车牌号粤T9×886,望有拾获者,来电通知。酬金人民币3800元,并在末尾特别强调“本人不追究责任”。杨小姐也在告示里留下电话和摩托车发动机号码等。
记者在看告示时也吸引了路人围观,一保安说:“这是什么世道?不是纵容偷车贼吗?”
公安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民应该相信警方的破案能力,积极报案,协助提供案情线索。靠近年关,市民更要加强防盗意识和措施。
编辑:Jann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