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竹苑市场,细心的人会发现,如今卖菜档口正挂着标有"中山市环保专用袋"字样的袋子。
"使用统一的购物袋,这样方便一些。"昨日,在竹苑市场刘小姐提着标有"中山市环保专用袋"字样的购物袋边走边说。记者在采访时,各档主表示,在购物袋上印制统一的商标,且可以在市场管理处直接购买,这样方便了大家。
"这些购物袋上标有执行标准、规格、承受的重量、生产厂家,消费者一看就明白。"市工商局市场合同科科长吴建文告诉记者,"限塑令"执行近两个月来,市场用塑料袋的数量明显降了下来,市民对"限塑令"表示了极大的支持。这些新的统一的购物袋是最近投入市场的,是对"限塑令"一种更为人性化的操作。
环保专用袋推行使用
7月24日,记者在竹苑市场管理处看到了一封《关于厂价发售“中山市场环保专用袋”的通知》。《通知》上说,全为方便广大商户,市场引进以厂价发售的“中山市场环保专用袋”。
记者看到,这些专用袋不同规格售价不同。通知上规定:(9+5)×17英寸,厚度0.026毫米,价格为0.15元;(12+6)×19英寸,厚度0.027毫米,价格为0.20元。消费者普遍认为一个购物袋在1~2毛钱之间比较容易接受。
记者从工商局了解到,目前,全市已在40多个集贸市场开始推行新的环保袋,竹苑、烟洲、华柏等一些集贸市场实施得比较好。吴建文告诉记者,生产这些专用环保袋的厂家都需要许可证才有资格生产,这样可以保证环保袋的质量。在竹苑市场,记者看到一些档口除了有“中山市环保专用袋”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类的塑料袋。针对这种情况又该如何处理?竹苑市场副场长陈志伟告诉记者,有些商户以前可能购买了很多塑料袋,针对这种情况,以前用的还是继续用。凡事都有一个适应的过程,扔掉又可惜,他们也将想办法尽快对这类塑料袋采取回收措施。为了推广“中山市环保专用袋”,市场管理方已经听取了各商户的意见,商户对选择合格的购物袋也比较理解,这样执行起来比较快。
“限塑”共识基本形成
由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三部委联合发布的《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已于2008年6月1日正式施行。根据规定,各类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向消费者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或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塑料购物袋。“限塑令”自实施以来至今已近两个月的时间,我市执行的情况如何呢?
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由于加强了对“限塑令”的宣传,很多商家已形成了共识。我市各大商场、超市已基本按照要求执行了相关的规定。不过,仍有部分集贸市场违规向顾客提供不合格的塑料购物袋,一些市场开办单位或出租单位未在市场内设立专营(或兼营)塑料购物袋经营摊位实行塑料袋统一采购、销售,以致市场内的商户难以购进合格的塑料购物袋,影响了“限塑令”的推行。记者在“工商机关推进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工作统计表(第5周)”上看到,工商部门查处不合格塑料袋累计统计200多万个,累计统计罚没金额暂扣5000元。工商部门表示,如果再使用不合格的,查到之后再处罚。
“购物袋不收钱啊,要求消费者给钱,人家不买你东西,不收就不收了。”竹苑市场一专售水产品的档主对记者说。工商部门在集贸市场开办单位的一封信中提到:集贸市场内的商品零售所不得有下列行为,其中有一条是说“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档主愿意免费提供给消费者,但执法时又很难找到证据,一些“软”性的条款,执行起来常常有些难度。同时,吴建文表示,以前集贸市场是执法难点,部分商户反映没有“替代品”可供选择,“限塑令”之后,它的替用品还没有跟上,如买鱼、买豆腐、买熟食品,原来用包装袋,如果没包装袋和替代品,贯彻起来就比较难。有消费者则说,以前购物时,塑料袋没有限制,这些塑料袋用完之后,一般都用于装垃圾,现在少了塑料袋对装垃圾还是有一点影响。工商部门表示,一方面是要加大执法的力度,另一方还需要市民配合,将环保作为一种自觉行为。
市民环保意识日渐增强
“不怕不方便,现在我都是自已提袋子购物。”在竹苑市场,一位老伯手提着一个布袋子,边选菜边对记者说。
在市场上购物,自已提袋子的人越来越多了,尤其是老人家。这样不仅可以节约几毛钱,还是对“限塑令”的最大支持。
在竹苑市场经营水产品的F25档档主告诉记者,对于“限塑令”现在已经习惯了,电视、报纸也报道过,保护环境是一件好事,应该自觉按照规定执行。
吴建文说,在“限塑令”方面,工商部门作了大量宣传,效果还是不错的,下一步要求商场做得更好一点,规范好统一的购物袋。同时,尽量开发一些便宜的、实用的、更具人性化的环保购物袋用于市场,使“限塑令”真正成为市民的一种自觉行为。
编辑:luis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