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通知》的要求,现公布中山市旅游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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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2008年,我局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通过成立架构、建章立制、完善载体、调研督查等方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旅游方面的政府信息,提高我局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从事旅游生产经营、生活、出游以及其他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切实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成立架构
为保证我局信息公开的有效实施,我局局长亲自挂帅,成立以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组长、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的旅游局信息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局办公室的副局长兼任,成员由局办公室主任和文秘人员组成,并指派专人作为新闻发言人,形成“第一把手”亲自抓,层级分工明确,各科室协同促进的信息公开管理和工作架构,确保人员和措施到位。
(二)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条例和参考文本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展开,我局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和《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参考省政府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参考样本》、《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参考样本》、《政府信息公开参考流程》、《政府信息公开标准文书样本》等文本,规范我局信息公开的范围、标准、发布格式及工作流程等等。
(三)提高公开载体的建设水平。
为充分利用《中山旅游》导刊和中山旅游网两大重要载体对我局信息公开的重要作用。2008年,为了适应需求,我局就《中山旅游》导刊全新改版以及改版后的编辑、出版和发行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筹备工作,并通过加强了《中山旅游网》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提升本单位信息公开的工作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中山旅游网、《中山旅游》导刊及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市级媒体主动公开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其中,中山旅游网作为我局的政府门户网站,除着力为我市旅游企业资源做好宣传推介外,我们还透过“社会关注”、“旅游资讯”向社会发布我局的局务动态以及我市旅游业发展情况,并以“领导简介”、“旅游局职能”、“办事指南”、“政策法规”、“办公电话”、“统计资料”、“旅游质监”、“在线办公”、“旅游杂志”等九个方面组成“旅游局”专栏,为广大群众、旅游企业经营者、从业人员全方位、多角度了解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众可通过中山旅游网和中山市12345行政服务热线查询省市有关旅游的政策法规和本部门的业务办理流程。今年,我局利用“办事指南”发布旅行社设立、旅业立项、导游办证等业务办理信息19条,利用“政务公开”发布工作开展情况等信息30条。2008年,中山旅游网受到了政府的表彰,我局也因此获评为“2008年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先进单位”。
我局还积极与《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电台、中山电视台、《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等主流媒体保持密切联系,借助媒体力量,将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黄金周我市旅游接待情况、“3•28”招商、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等等中山旅游发展的重大事项、信息及时发布出去。
我局还利用中山市行政服务在线,回复市民的有关咨询和投诉。据统计,2008年共办理群众咨询、投诉约20宗,结案率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08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08年,由于我局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的有关申请,所以支出为零。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没有与我局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8年,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良好,我局办公室被市政府评为“2008年政务公开先进单位”,但我们也清晰地看到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为此,我局将采取如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调整和明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建立信息发布的协调机制,保证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二)强化公开载体的建设。要强化《中山旅游网》政府信息公开条目的清晰性,提高网民查阅资料的便利性,进一步强化部门与网民交流互动,并抓好《中山旅游》导刊信息发布的时效性。
(三)做好统计和监督检查工作。要做好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统计,以便监督检查有关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成效。
(四)畅通信息渠道。密切联系业界和群众,及时听取相关意见,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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